
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在本赛季第七期裁判评议工作中,认定浙江俱乐部绿城对阵天津津门虎比赛第906分钟,董春雨出击冲撞基莱斯构成犯规,点球判罚正确。该判例发生在中超联赛第11轮,比赛中天津津门虎进攻将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,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与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发生接触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但在VAR介入后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,判定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,并向其出示黄牌。浙江俱乐部申诉认为接触为双方自然惯性产生,不构成犯规,不应判罚球点球。但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,守门员在出击争抢球时虽未触到球,却冲撞了正常跑位的天津津门虎9号并致其倒地,构成犯规。因此,裁判员判罚点球的最终决定以及VAR介入均正确。
